瑞士萬通卡爾費休氏水分儀
2012-03-29
瑞士萬通卡爾費休氏水分儀使用步驟
1 說明
1.1 卡爾費休氏水分儀 測定法是利用碘氧化二氧化硫時需要定量的水參加反應的原理,來測定樣品中的水分含量。
1.2 本檢定規(guī)程適用于新制造、使用中和修理后的費休氏水分滴定儀的檢定。
2 檢定項目和技術要求
2.1 漂移值
當漂移值小于20μg/min時才能進行測定。
2.2 費休氏溶液的標定
標定時,應至少重復3次或3次以上,并且標定結果的相對平均偏差應≤±1.0%,取其平均值作為費休氏試液的滴定度,滴定度一般應在3~6mg/ml的范圍內,如低于2.5mg/ml,則須更換費休氏試液。
3 檢定條件
3.1 環(huán)境條件
3.1.1 室溫15~30℃,相對濕度≤65%
3.1.2 電壓符合所檢定的費休氏水分測定儀說明書的要求。
3.2 檢定使用的設備和試劑
3.2.1 分析天平 分度值為0.1mg(經(jīng)檢定合格)。
3.2.2 注射器 1ml規(guī)格。
3.2.3 費休氏試液滴定度應在3~6mg/ml的范圍內。
3.2.4 甲醇 分析純,含水量<0.1%。
3.2.5 標定用水樣 液體標準水樣(付檢定報告)
3.2.6 檢定用樣品 二水合酒石酸鈉標準品(付檢定報告)。
4 檢定方法
4.1 檢定前準備
4.1.1 打開主機電源開關及打印機電源開關,按照儀器規(guī)定的程序操作。
4.1.2 通過快速排液,使所需使用的費休氏試液充滿管路。
4.2 漂移值的測定
令儀器自動平衡,記錄其漂移值,應在<20μg/min的范圍內。
4.3 費休氏溶液的標定
量取標準水樣約1ml,精密稱定,注入費休氏水分測定儀的滴定杯中,標定費休氏試液的滴定度。連續(xù)測定3次或3次以上,所得結果的平均值作為費休氏試液的滴定度。所得結果應符合要求。
4.4 樣品檢定
取二水合酒石酸鈉標準品0.1g,精密稱定,按供試品測定方法連續(xù)測定3次或3次以上,所得值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測定結果的相對平均偏差應≤±2.0%
測定結果的平均值應在檢定報告所示值的±2.0%范圍內。
5 檢定結果處理和檢定周期
5.1 檢定結果全部項目均符合技術要求者,判為合格,方可使用。如不符合,應予檢修后再經(jīng)行檢定。
5.2 檢定周期為2年,對測定結果有疑問時應隨時經(jīng)行檢定。